▲《二十世紀中國史綱》(增訂版):金沖及著;生活·讀書·新知三聯(lián)書店出版。
《二十世紀中國史綱》——
一部二十世紀中國史,也是一部民族奮斗史
■金以林
家父金沖及先生是在2005年他75歲離休后開始動筆寫作《二十世紀中國史綱》的。
從他的個人經歷看,還真是一名非常適合這一題目的作者。他是新中國培養(yǎng)的第一代從事中國近代史研究的學者。上世紀50年代初,他從復旦大學歷史系畢業(yè)留校,就開始講授近代史,長達12年之久。其間,他和老友胡繩武教授合寫了《論清末的立憲運動》,還合作研究辛亥革命。四卷本《辛亥革命史稿》在1991年辛亥革命爆發(fā)80周年之際出版完成。
80年代初,他調至中央文獻研究室,負責編寫《周恩來傳》。其間,他系統(tǒng)查閱了中央檔案館保存的大量原始檔案,陸續(xù)主編出版了《毛澤東傳》《周恩來傳》《劉少奇?zhèn)鳌贰吨斓聜鳌贰蛾愒苽鳌返纫慌鷤饔洝W?0年代起,他又多次參與機要事務,承擔中央文件的起草工作,成為改革開放的重要見證者。他的研究方向從晚清史、民國史一步步擴展到共和國史、改革開放史。
家父在20世紀生活了整整70年,既是歷史的研究者,也是歷史的見證人。時常有朋友同他談起一個話題,“當代人適合研究當代史嗎?”他承認這種疑慮有一定的道理:某些重大歷史事件的決策和影響,時間相隔久些,對其演變會看得更清楚;方方面面的重要史料,不是當事人都能掌握的,要有時間的積累,不斷地去發(fā)掘;隨著時間和環(huán)境的變化,人們的認識也會不斷深入和更新;而且,當代人寫當代史難免會遇到一些禁忌。這些都是事實,他用一句話總結:當代人寫當代史,總有他的時代局限性。但他又會反問一句,難道后人就沒有局限性嗎?他們也有他們的難處。
一是,歷史的演變過程,包括當時的時代氛圍、習尚風俗、社會不同人群的心理變化、情感認知,未必都有檔案資料如實記載。往往越是普遍存在而又習以為常的事情,越少有人專門記錄。即使有詳細的時人記載,或因記錄者有意的曲筆,也不易為后人準確判斷;二是,后人因生活環(huán)境相比歷史現(xiàn)場有巨大變化,時常會用后見之明去理解判斷前人的行為,這就容易產生誤差。因此,后人研究前史,盡管少了束縛和忌諱,但又會帶來另一個問題:容易有太多的主觀臆斷。這或許也是另一種“時代局限性”吧。
他總是不斷地自我提醒:把親身經歷過的時代、親眼看到或直接聽到的歷史,經過認真理性的研究后寫出來,實在是一種不可推脫的歷史責任。世上沒有什么“千古定論”,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責任,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進步。
于是,他憑借一己之力,博采眾論,寫出了《二十世紀中國史綱》,用豐富的史實勾勒出20世紀中國歷史的輪廓。特別值得一提的是,他采用“世紀史觀”取代傳統(tǒng)的“朝代史觀”。20世紀中國歷經多次政權、政體更替,以往史家多以“朝代史”為視角,將百年歷史裁為數段;而在“世紀史”的視野下,晚清、民國、新中國既呈現(xiàn)各自不同的階段性,又具有內在的歷史延續(xù)性。他在書中提出20世紀的百年中國有“三次歷史性巨變”:一次是辛亥革命,結束了兩千年封建君主專制;一次是新中國的成立,建立起社會主義基本制度;一次是改革開放,為實現(xiàn)現(xiàn)代化而奮斗。寫作中,他內心始終想著讀者,不僅要清晰地描繪出歷史進程,更要努力分析,使讀者洞悉中華民族百年歷程中哪一步走對了,哪一步走錯了,并回答這中間的經驗何在?教訓何在?他在最后一章中總結道:“在不斷探索中前進,是中華民族在二十世紀艱苦跋涉中的重要特點,也是正確理解這段歷史中許多重大問題的關鍵。中國人民在民族民主革命中經歷過不斷的探索,在社會主義建設以至改革開放中同樣經歷過不斷的探索。離開‘探索’這個重要特點,許多事情便很難正確理解。”
家父常對我說:看看1900年的中國,首都北京被八國聯(lián)軍分為8個占領區(qū),每區(qū)豎起一面侵略者的國旗,這是何等的屈辱!他從小生活在上海的租界,既受過洋人的欺負,也面對過日本侵略者的殘酷統(tǒng)治?!爸袊嗣裾酒饋砹恕?,只有親身經歷過近代屈辱歷史的中國人,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那一刻翻身做主的自豪感,真正理解何為“換了人間”!所以他在動筆寫作時,就在“前言”中開宗明義地寫道:“一部二十世紀中國歷史中,始終貫穿的鮮明主題是:為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斗?!薄懊褡鍙团d史觀”,可以說是貫穿全書的靈魂。
他寫這部書,就是想告訴后人“中國人在這一百年內到底是怎樣一步一步走過來的。”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,他在年近80高齡之際完成了百萬多字的《二十世紀中國史綱》;10年后他又接受邀請,擔任《復興文庫》的總主編。這或許就是新中國培養(yǎng)的第一代史學工作者的使命和責任吧。當然全書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之處,隨著時間的延續(xù),人們會從更多新的視角,作出新的解釋。這同樣是我們后繼者的使命和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(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