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北京2月11日電(記者何雨欣)記者近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,據不完全統計,去年我國新簽署的“一帶一路”稅收協定等,將減輕我國金融機構境外利息預提稅負擔約96億元。
“2015年,我們梳理了與‘一帶一路’沿線64個國家簽訂稅收協定情況,在尚未與我國簽署協定的國家中擇重點開展談判,同時與一些國家就現行協定進行了修訂?!倍悇湛偩謬H稅務司相關負責人介紹,2015年,稅務總局與柬埔寨、俄羅斯、印度尼西亞、印度、巴基斯坦和羅馬尼亞進行了稅收協定談判或修訂性談判。
在談簽稅收協定外,稅務總局積極處理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的相互協商案件,幫助我國企業(yè)解決境外涉稅爭議,為企業(yè)減輕境外稅收負擔。2015年,稅務總局通過與印度、印度尼西亞、塔吉克斯坦等“一帶一路”國家開展相互協商,為我國企業(yè)減輕境外稅收負擔約2.7億元人民幣。